企業派人到海外關係企業提供技術服務,申報費用支出卻沒相對所得?國稅局查到將會調高收入並補稅。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最近查核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,發現某公司派員到海外關係企業進行技術服務指導,申報駐外人員薪資等相關支出共1,200餘萬元,卻並未對海外關係企業收取技術服務收入,不符合營業常規,經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12條規定的常規交易方法,予以調增技術服務收入1,300餘萬元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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