$ 0 0 江蹕仲(精博國際顧問部主任)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為稽查美國人藏匿於海外的資產,美國國會於2010年通過《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—FATCA》條款,主要係針對所有的美國公民及永久居民(綠卡持有者)在美國以外的帳戶之稽查,並要求外國金融機構需在2013年以前與美國簽署外國金融機構協定(FFI),依據相關條件審查(美國跡象七大指標)後需向美國國稅局提報相關資料,以免遭受美國課以30%的懲罰性重稅。...